(2) 定期充電放電。UPS電源系統中的浮充電壓和放電電壓,在出廠時均已調試到額定值,而放電電流的大小是隨著負載的增大而增加的,使用中應合理調節負載,比如控制計算機等電子設備的使用臺數。一般情況下,負載不宜超過UPS額定負載的60%。在這個范圍內,蓄電池就不會出現過度放電。
UPS因長期與市電相連,在供電質量高、很少發生停電的使用環境中,蓄電池會長期處于浮充電狀態,時間長了就會造成電池化學能與電能相互轉化的活性降低,加速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。因此,一般每隔2~3個月應完全放電,放電時間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和負載大小確定。全負荷放電完畢后,按規定再充電8小時以上。
蓄電池維護和保養:
在使用UPS供電系統的過程中,人們往往片面地認為蓄電池是免維護的而不加重視。然而有資料表明,因蓄電池故障而引起UPS主機故障或工作不正常的比例大約為1/3。由此可見,加強對UPS電池的正確使用與維護,對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,降低UPS電源系統故障率,有著越來越重要的意義。除了選配正規品牌蓄電池以外,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正確地使用與維護蓄電池:












